汉江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汉江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起点与江东北路相交,终点顺接现状已建成汉江路,道路无论交通功能和对区域内的服务功能均非常突出,因而本工程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及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汉江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长度120米,红线宽度为24m,一块板断面型式,其中车行道宽度18m,两侧人行道宽度各3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短期不利影响; (2)施工期材料运输及施工扬尘、沥青烟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3)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质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1)车辆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3)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3、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设置临时隔声围障;场地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施工废水沉淀处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并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2)运营期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等。 4、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 5、建设项目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可保证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2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 联系人:刘蓉 联系电话:15996235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