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法[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昌宁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昌宁县中医医院 三、建设地点:昌宁县环城北路与昌漭公路交叉口东南侧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342.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的6.67%。 六、占地面积19867.28m2(约29.8亩),建筑面积13974.94 m2。项目建成后,设有床位163床,其中护理单元床位150张,急诊观察床7张,ICU病床6张;配制医务人员225人。项目为综合性医院,主要设置有门诊科、急诊科、内科、儿科、妇产科、骨伤科、外科、针灸推拿科等11个临床辅助科室。项目建成后,将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诊疗设备为手段,以独特的疗效、优质服务、热忱的态度为当地及其周围地区居民提供高档次、多层次、多样化的诊疗服务。 七、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水土流失等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设备、车辆噪声)、废气(主要为异味、汽车尾气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固废)等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内应使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对医疗固废存储间采取密封措施,并对存储容器采用加盖措施处理,对其进行及时的消毒处理,避免固废异味散发到空气环境中。在项目地下污水处理站安装离子除臭装置吸收其产生的臭气。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管理,并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异味。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特殊医疗废水如检验科废水经预处理,一般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进入昌漭公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昌宁县城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项目内医疗固废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病理科、妇产科等产生的特殊有害的医疗固废需各科室预处理后进入项目内医疗固废存储间。在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九、联系方式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27号 单位电话:0875-7120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402号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邮箱:4052206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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