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城”商住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邻水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城”商住房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湖城”商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邻水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经开区管委会对面;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6899平方米,由1栋31F和3栋30F一类高层、1栋11F二类高层、5栋6+1F多层及2F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16415.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3318.7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580.83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22.41平方米。绿地率35.01%,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02%。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停车位463个(地面停车位10个,地下停车位453个),住房936套,解决2989人入住问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属新建房地产项目,施工期主要是修建商住楼,在建设期间对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将产生一些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建设单位将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轻污染和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有生活污水的排放对纳污水体(小西河)产生的影响;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及化粪池产生的少量污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营运期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成后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邻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西河。小区物管部门将加强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集中式烟道引至房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通过管道抽至地面排放。 (三)汽车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禁鸣、限速”等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由物管人员定时收集至垃圾站,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邻水县垃圾收运系统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小西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报告针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及建议,从经济技术上可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可以实现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区域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报告针对临街面噪声、扬尘等污染提出的防治措施,安装隔音门窗等,满足对周围建筑物设计的防护距离,能够确保本项目和外环境之间不会造成明显相互影响,使影响程度在周围居民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上讲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内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邻水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908287832); 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547513436); 监管单位: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建管股;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82668813)。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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