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青山湖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告 受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大学现已初步完成白山市青山湖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白山市青山湖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青山湖区域,项目拟建区域现为青山湖区域群生村村民棚户区,现无路基及排水管线。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广场、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本项目共铺装车行道面积25448 m2,人行道面积13609m2;修建路灯68盏。新建污水管线长1.973km;新建雨水管线长2.568km。新建人民广场,占地14245.7m2。新建人民公园,占地28985.48m2。总投资14446.57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中产生废水、粉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对生态破坏的影响;运营期交通噪声等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设有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除尘使用;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弃于现场,金属垃圾,如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可用于土方回填;生活垃圾亦不能随意堆放,设置专门的垃圾箱与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道路雨水均排入下水管网进入白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在采取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其排放的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标准或可接受范围内,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该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评价单位吉林大学取得联系。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2013-1-17~2013-1-30)。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5、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东明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 电 话:13614492002 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大学 联 系 人:李海毅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 电 话:13159682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