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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清远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笔架河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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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juan1101 发表于 2013-1-17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angjuan1101 于 2013-1-18 03:41 编辑

清远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笔架河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目前该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已由评价单位完成,因此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清远市清城区笔架河整治工程范围为从二道河支流河口到笔架河河口,全长为4.5km,其中笔架河整治长度为3.9km,二道河支流整治长度为0.6km。本工程河道清淤4.5km,新建生态堤防0.98km,梯级改造生态堤防3.15km,新建绿色亲水平台4.18km,新建护岸0.83km,拆除两座旧翻板闸,选新址新建两座景观翻板闸。总投资15215.84万元,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为201310月至20149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废水
包括河道清淤疏挖作业产生的水污染、临时堆泥场余水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其他施工废水。
2)废气
主要为河道清淤产生的底泥臭气,及其他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
3)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
主要为河道清淤产生的污泥及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影响
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河道清淤对水生生态及水生生物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植被及陆生生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环境治理项目,正常运行期,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主要污染源为闸坝调水过程中水泵、电机产生的噪声、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含油污水,水文情势的变化对笔架河水域的生态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⑴废水治理措施
通过优化设备和施工方式、封闭施工等控制清淤作业产生的二次污染;余水采用投药促沉方法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
⑵废气治理措施
尽量减少堆泥点,合理设置临时堆泥场,原料运输、弃料堆堆存等落实好密闭及洒水措施以控制施工期废气影响。
⑶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设置声屏障等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⑷固废治理措施
合理选择临时堆泥场,并对其进行绿化种植,做好防渗工作,并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及生态恢复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建设垃圾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
⑸生态治理措施
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对生态、植被及水生生物进行保护,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分析表明,监测点各评价因子SO2NO2CO的小时均值,以及TSP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质量现状:时代桥跨越笔架河处上游约500mNH3-N和粪大肠菌群超出了Ⅲ类标准限值,说明道路跨越笔架河处上游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水质超标原因是由于长年接纳周边的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所致,部分村镇居民生活污水及中小企业工业废水未处理或只是简易处理直接排入笔架河,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未能跟进,污水不能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造成地表水的污染。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3-93)Ⅲ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下水水质较好。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⑴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清淤工程产生的恶臭强度约为2-3级,影响范围在30m左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约大一些。荣湾湖清淤作业区和淤泥临时堆泥场,恶臭气味不明显。由于工程区离最近的居民点为90m,堆置淤泥产生的恶臭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随着各作业区的施工结束和临时堆泥场淤泥固化植被恢复,恶臭气味将会消失。
由于原料加工点均布置在工程区内,周围植被覆盖率较高,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为45m,在无防治措施下,材料加工产生的粉尘对居民的生活虽然产生一定影响,但项目前期进行了相关的宣传教育,加之施工期将提供大量就业岗位,而施工人员食宿将由附近村庄提供。工程完成后,也有利于附近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总体来说,项目的实施将为附近村民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公众调查,附近村民也表示对施工期造成的影响表示理解,并积极赞成本项目的实施。但是施工期必须切实加强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以尽可能减轻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及区域绿化,施工扬尘影响将不复存在。
⑵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临时堆泥场余水正常排放时,TN、TP贡献浓度均较低,对荣湾湖水质影响较小;临时堆泥场余水非正常排放时,TN、TP的贡献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水质标准值。因此,临时堆泥场余水应该经过适当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以减轻对荣湾湖水质的不良影响。本工程拟采用的投药促沉法是国内实际运用较多且成熟的工艺,经处理后,可满足排放标准。清淤船舶应选择搅动较小的绞吸式环保挖泥船,以减少底泥扰动,防止二次污染。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管理好施工队伍生活污水的排放,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和污水隔油池等,生产废水达标处理后尽量回收利用,多余部分绿化灌溉,生活污水处理后农肥使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为了避免临时堆泥场周围潜在的地质问题造成临时堆泥场地基不稳定带来的对地下水风险影响,临时堆泥场区基底及周边按标准采取双层人工复合衬里防渗层进行防渗处理,使其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由于本项目的驳岸和护坡的深度有限,且大部分区域采取了雷诺护垫,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联系仍能发生,可以得出荣湾湖和城南河的驳岸和护坡对当地地下水和地表水转化有较轻微的影响,这种影响不致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破坏。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在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随着施工阶段的不同其影响也不同。施工结束时,施工噪声也自行消失。
⑷固体废物
底泥以氮、磷及有机污染为主,污泥中重金属含量较低,不会对临时堆泥场上生长的植物产生重金属生态危害,临时堆泥场选择在疏挖区附近,以避免长距离运输带来的工作不便及污染。经过对余水的处理后,将对临时堆泥场进行绿化种植,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除看守工地人员外,均安置在周围村庄,仅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但生活垃圾任意堆放不仅影响区域景观,而且还容易引起环境问题,故生活垃圾须及时处理,运至专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开挖土方全部回用用于工程,减少了弃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过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影响较小。
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底泥疏挖及防洪工程的实施,增加了笔架河的环境容量,减少了潜在性的内部污染源,有利于水质的改善,也为笔架河水生生态系统的改善和恢复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提供了有效的科学示范。从陆生生态角度来看,本项目的生态系统的影响是正向的,通过工程的实施,可以改善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底泥临时堆泥场在吹填完成后进行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虽然改变了原有土地的使用功能,但新构建生态系统的生态效益从长远角度看,不仅是正面影响,同时其影响也是较为明显的。
3)产业政策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水库及河道治理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鼓励类中包含: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鼓励类:2、水利之第一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4)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公众调查100%对项目建设表示赞成。支持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居民普遍认为对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该地区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水生生态环境,并且符合该地区的整体规划。对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合理的采纳他们的意见,尤其是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减少施工给周围居民带来的环境影响,将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并妥善安置好搬迁居民。
5)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项目,符合清远市相关规划,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工程在建设期将产生一定的噪声、废气、生活废水和固废等。经评价分析,采用科学的管理和适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可以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  朱解明   联系电话 18926689059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2
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31-85778596
E-mail56449484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清新县太和镇、清城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
失恋 发表于 2015-1-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好在做一个河道清淤项目,淤泥如何处理啊?可否把这个报告发给我参考一下,1642177352@qq.com,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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