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崇仁县福旺畜牧有限公司祖代母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和本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仁县福旺畜牧有限公司祖代母种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建设地点:崇仁县孙坊镇罗家村 项目投资:4000万元 项目内容:猪舍、管理房、办公楼等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存栏1222头母猪及公猪、年出栏小商品猪20000头(50kg)。 目前,猪场猪舍、生活办公区及沼气工程均已建成,本次补办环评手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污染物,主要的污源是生产性和生活性废水及生猪的尿液;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粪和死亡猪尸,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噪声主要为猪舍猪只叫声及饲料加工设备噪声。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采取了多种科学有效措施对上述污染物进行全面处理。采用干式清粪工艺,干粪和清污粪水分别处理,利用发酵技术干粪将制成有机肥料;粪水通过厌氧处理工艺产生沼气。沼液和沼渣用于种植蔬菜、养鱼、灌溉农田等。病死猪采取深埋井然后覆盖生石灰的办法,达到无害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评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投产后营运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和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对所在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不大,可以保障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调查问卷和现场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反映或在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施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时参考。 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1月30 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崇仁县福旺畜牧有限公司 地 址:崇仁县孙坊镇罗家村 联 系 人:袁伟 电 话:1397944015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科学院 电 话:079188175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