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水木阳光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冈县水木阳光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凤冈县丽园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凤冈县龙泉镇体育场社区 4、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381.80m2,总建筑面积199959.6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5151.60m2;商业及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779.30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6693.57m2;其他建筑面积335.09m2,建筑密度39.25%;绿地面积10074.62m2,绿地率30.18%;地面停车位418个,地下停车位499个;住宅总户数1698户,容积率5.49。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般住宅、公建、配套商业等,建设周期为2012年12月2016年6月。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与风机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小区、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公建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泥。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土石方挖填量达到平衡,无须外运。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做到妥善堆存,并及时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进行倾倒。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住宅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以减少居民厨房油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系统从专用排烟通道排除。 (2)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排入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凤冈县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潭河。 (3)固体废物:项目小区内设站台式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定点堆放,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住宅户型设计时,应尽量优化户型,设置在道路一侧窗户,建议安装4mm厚双层密封玻璃窗(中间留120mm空气层)平均隔声量为29dB(A)。室外停车场应尽可能远离住宅,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远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临道路一侧第一排建筑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85140432 Email:494744188@qq.com。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2、建设单位:凤冈县丽园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联系电话: 18008520087。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