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县出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一期标准厂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开县出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一期标准厂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开县出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一期标准厂房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县赵家工业园 5、项目总投资:28600万元 6、工程内容和规模:拟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71443m2,总建筑面积为275554m2(其中建有20栋厂房,建面为211498.1,入园企业职工宿舍建筑面积为39720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5390m2,容积率为1.517,建筑密度为40.6%,绿化率为30%)。项目总投资28600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由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招商,厂房入驻企业定位为轻工业,主要是食品加工和服装加工。但因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经营内容,本次评价针对厂房及配套用房,不涉及入驻企业经营内容。仅结合重庆市开县赵家工业园区入园条件对入驻企业提出反馈意见,要求招商企业在入驻前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独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对施工期场地的施工废水在混凝土搅拌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混凝土搅拌水及场地洒水等,剩余部分用于附近绿化植被的灌溉,沉渣用于附近洼地平填;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全部依托周边的社会卫生服务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 施工场地应当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3)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搅拌、破碎等机械)布置在场地南部,并安放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将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22:00到次日06:00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连续施工4日前,按《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规定的报批程序向重庆市开县分局申报,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给《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在连续施工作业前将《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存放施工现场备查,并公告附近市民或单位团体。 (4)固废 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能够在施工场地内平衡,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路线内行驶,固废运输时应用密封车辆运输易遗撒物质,不得超载运输。 2、运营期 (1)废水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入驻企业可能产生的生产废水。本项目区不集中设置食堂,对于进驻企业可能设置食堂的,产生的餐饮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生化池处理。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开县县城赵家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放入普里河;入驻企业如涉及生产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含第一类的污废水必须在车间排放口低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道送入开县县城赵家组团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拟建项目建成功能定位虽已明确为食品加工和服装加工等轻工业,但目前无法确定具体入驻企业和生产经营内容,为了有效解决有废气产生的企业的废气收集、处理问题,生产厂房内应预设垂直的通道用于企业安装废气排气管道,屋面结构设计应考虑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位置。项目建设后,入驻的企业应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营运期生产废气由入驻企业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价。 故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生化臭气。其中,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发电时排放的废气及地下车库废气:柴油发电机发电时排放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抽至建筑烟道高空排放;进出车库的车辆将产生少量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进行排放,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各建筑和人行通道,并高出地面2m,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卫生间设排风换气系统,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由竖井集中排至屋顶,污水处理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升顶排气立管,超屋面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小,环境可以接受。 (3)噪声 拟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噪声源强约为70~90dB左右,通过墙壁隔音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微弱;车间通风系统产生的噪声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装消声器、设隔音控制室等方法处理,以及合理布局使其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对人员活动噪声、汽车交通噪声等,应通过合理布局和加强管理进行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行期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4)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入驻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生化污泥。其中,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到环卫处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再由环卫部门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池将产生一定量的生化污泥,应由专业的污泥清运公司定期清理,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入驻企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进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由具有相关收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三、公众参与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可通过网站,电话、传真等方式,也可由建设单位(开县金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或评价单位(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向了解工程建设情况的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关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建设项目的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工程附近无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开县出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一期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2013-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