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潍坊海事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山东海事局潍坊海事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工程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潍坊森达美港区4#泊位和5#泊位之间,建设144m长的3000t级海事工作船泊位一个,码头后方回填形成陆域内建设配套设施,并进行港池疏浚。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0.9813hm2,其中填海面积为0.5532hm2,港池用海面积为0.4281hm2。申请用海期限50年,工程总投资4447.70万元,工期18个月。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基槽挖泥、水上抛石、回填石料及港池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水以及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车辆、船舶的作业处、砂石料运送及水泥拆包等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船舶、车辆、机械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废气;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间污染物包括:船舶及陆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机修油污水;船舶排放的废气;生活垃圾以及船舶维修产生的机修棉纱;船舶产生的噪声。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山东海事局潍坊海事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实施的意见;②对工程选址的意见;③对工程实施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④工程实施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⑤工程实施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⑥对工程实施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 联系人:柴航程 联系方式:0536-8241007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福寿东街284号 2、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吴建政 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e-mail:wjzqdhd@ouc.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工程实施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 201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