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精神病院 铜梁县精神病院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铜梁县精神病院扩建”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铜梁县精神病院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行业类别:医疗卫生; (4)建设地点:铜梁县侣俸镇新学村; (5)建设内容: 铜梁县精神病院扩建项目位于铜梁县侣俸镇新学村,总投资24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住院楼、医技康复楼等,项目建成后病床位为200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888.83m2,建筑面积为8119.80 m2。 二、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铜梁县精神病院扩建项目 项目业主:铜梁县精神病院 联系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18996056209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996286671 单位所在地: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3年2月16日~2月27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