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及原料药GMP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及原料药GMP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项目名称: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及原料药GMP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厂区位于吉林省敦化市华康大街10号,厂区占地10万m2。本次工程主要包括改造针剂车间厂房2982m2,原料药车间1572m2,新建高架立体仓库1800m2。新购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90台(套)。年增产小容量注射剂(低分子量肝素钠注射液)1000万支、冻干粉针剂(注射用奥扎格雷钠)100万支。项目总投资593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预期投产日期:2013年8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3、环评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摸清污染源排放量及排放规律,预测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完成以上主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 5、公众意见调查; 6、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在营运期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现就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意见,公众可就当地环境状况、项目选址、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国华13704334975 环评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霖0431-8571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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