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仁和浪琴湾商住小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仁和浪琴湾商住小区 相关链接:公参参与调查表、环评报告书简本、第一次公示公告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通江片区滨江路西侧 占地面积:31212.40m2 工程内容:新建商住楼总建筑面积148083.78m2(90平方米以内建筑户型70%以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832.41m2(住宅建筑面积114544.85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916.37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71.19m2),架空层建筑面积659.07m2,地下车库面积16788.55m2,设备用房面积5803.75m2。 环评单位及工作进展: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负责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如下内容向公众公示: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以及进出工地车辆产生的扬尘,项目通过洒水降尘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废水污染: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地生活污水采用工程在场地内新建的污水收集装置处理后,排入乐山市污水管网,再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岷江。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本项目施工噪声为各种机械噪声,噪声经过隔声降噪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开挖的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进行回填和小区内绿化用土、景观用土以及场界外围植被覆土,剩余的土石方废弃堆放至项目按城市管理部门规划规定的堆放场地。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污染: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居民燃气废气、柴油机废气和垃圾恶臭等。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内置烟道引出楼层顶端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引至各住宅楼顶并高出楼顶集中排放,同时各住家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及时清运;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处理后由专业烟道于楼顶达标排放,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污染:项目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装置处理后排入乐山市污水管网,送至乐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岷江,雨水及空调冷凝水等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噪声:项目建成运营后,噪声主要为动力设备、汽车及社会噪声,室内的电冰箱、空调的排风扇等动力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室内的水流声和冲马桶的声音等噪声。环评要求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配置隔声降噪措施以及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在小区内鸣笛等措施后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固废。生活垃圾经本项目设置的垃圾收集点进行收集,收集后送入垃圾房,最后定期清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底层商业用房产生的商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同时加强垃圾收集点的卫生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尽管其生产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3、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址 本报告简本网上公布地址:乐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也可现场领取、下载或电话索取公众意见调查电子表格。 ②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等咨询。 ③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3 年1月20日~2013 年1月30日。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参与调查。 5、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881357572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 地址:拉萨市金珠路131号(格桑林卡C区2-6)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41918931 传真:0833-2484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