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县道浮东线白水至浮宫段道路(南溪大道)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龙海市县道浮东线白水至浮宫段道路(南溪大道)改建项目 2、建设性质: 新建 3、建设项目概要: 龙海市县道浮东线白水至浮宫段道路(南溪大道)改建项目位于龙海市南溪湾新城,项目起点(K0+000)与县道浮东线相交,自北向南,经下潘、蔡坑、溪山至山头王,项目终点(K3+347.24)与S208线相交,项目路线总长为3.307Km,属于城市主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采用两幅路形式,机动车道为单向三车道,道路建设宽为4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以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总投资9903.59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路灯照明、交通、预埋管线及绿化景观等工程,占地面积289.81亩。建设工期拟定为1年,即从2013年3月到2014年3月。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污为施工粉尘、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废渣进行治理,以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工程运营期污染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经过治理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造成显著影响。另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漳州市发展规划,同时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就此对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询。 二、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属城市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南溪湾建设发展和道路交通的需要,工程选线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工程建设方案选线基本合理,总体可行。 在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目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三、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龙海市碧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地址:龙海市白水镇碧溪路37号
3. 联系人:许良辉
4. 联系方式:13606983928 四、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
3. 联系人: 徐总
4. 联系方式:18960161588
5. 电子邮箱:1609734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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