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潍坊海事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山东海事局潍坊海事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潍坊森达美港区4#泊位和5#泊位之间,建设144m长的3000t级海事工作船泊位一个,码头后方回填形成陆域内建设配套设施,并进行港池疏浚。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0.9813hm2,其中填海面积为0.5532hm2,港池用海面积为0.4281hm2。申请用海期限50年,工程总投资4447.70万元,工期18个月。
二、工程环境影响概述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周边海域内海水水质环境、生态环境会有一定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对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
工程建成后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动力条件、地形地貌冲淤环境等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污水均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向海域内排放;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污染的施工机械设备,减小对周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期间,生活污水送至港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机修棉纱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实施可使山东海事局在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能力大大提高,有利于山东沿海各港口航运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该工程对附近海域海洋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
联系人:柴航程 联系方式:0536-8241007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福寿东街284号
2、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吴建政 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e-mail:wjzqdhd@ouc.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事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