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凇东郡(南区)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雾凇东郡(南区)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吉林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滨江东路 (5)建设内容:项目投资30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4.574hm2,项目用地3.377hm2,总建筑面积77666m2。包括9栋住宅楼、2栋商业用房、社区、物业办公楼1栋,同时设有给水泵房、热分配站、燃气调压站、箱式变电站等。 (6)项目地理位置图: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4185.png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吉林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索铁成 (3)联系人:马崇超 联系电话:135144538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参加了环保部环评体制改革试点,环评业务剥离而成立的公司) (2)单位地址: 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 资质证书编号: 国环评乙字1606号 (3)联系人:姜政圻 联系电话:0432-62405038 E-Mail:jiangzhengqi2008@126.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和措施概述: 1、施工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及水土流失等所,可通过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和水土保护措施来降低环境影响。 2、营运期影响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等。厨房油烟经排烟罩收集后,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住宅生活、公共建筑排放的生活污水,排入滨江东路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水泵产生的噪声。在居住区,可采取设立明显标志,限制车速,禁鸣等措施;热分配站和地给水泵房内的水泵应采取隔振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建设项目概况和项目工程分析; (3)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分析; (4)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分析 (7)效益分析; (8)公众参与; (9)环境监测与管理;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告,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拟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在同一网站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布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10日内。 请将您对本项目的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jiangzhengqi2008@126.com;或来电至:0432-624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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