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食品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要 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食品深加工项目位于永城市演集镇湖楼工业园区。备案编号:豫商永城工[2012]00079;项目投资6400万元,项目占地40000㎡,建筑面积16000㎡,建设年产4500吨熏煮、香辣、香肠火腿、肉类罐头制品,豆制品生产线。 二、污染物产生环节和治理措施 1、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香肠制品生产废水、肉类罐头制品生产废水、腐竹制品生产废水、豆腐干制品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环评建议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合并处理,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处理工艺为“隔油+厌氧+好氧”工艺,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进入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沱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在香肠熏烤工序使用的烟熏炉热源为电厂蒸汽,不使用木炭和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成分比较复杂,难以定性分析,通过加强管理,加强绿化,异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对厌氧装置进行加盖密封、恶臭单元负压收集处理、及时清运污泥、加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原料冻肉修整工序产生的碎骨、豆制品生产分拣工序产生的杂质、磨浆工序分理出的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包装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碎骨可作为饲料出售;杂质和职工生活垃圾送永城市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豆渣可作为食物原料出售;废弃包装物外卖;污泥送永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空压机、装灌机、封口机、空压机、制冷压缩机、污水处理站风机等,经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后,通过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食品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为了切实反映受影响居民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并在项目环评及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合理采纳,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同时也促进企业把环保工作做得更好,作为工程建设当地的公众,请您自2012年5月26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布的电话号码向建设单位索要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其它有关信息,或者以信函、电话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建设单位: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华言 联系电话:13937085586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商丘市株洲路东段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0-2659101 邮箱:sqbyj@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