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 建设项目概况: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位于海阳市凤城以南海域,规划区域采用人工岛式填海造地,共形成面积约1059.0154 hm2的陆地。非透水构筑物面积为21.2118 hm2,透水构筑物面积为8.0534 hm2,水域面积为1656.3856 hm2,其中已确权填海海域面积97.5798hm2。规划期限为2012至2016年。 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功能定位:以临港客货滚装中心、临港保税物流中心、临港配套生活服务区、研发贸易服务、休闲娱乐为主体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区,远期发展成为多功能现代临港新区。 本规划涉及的工程主要有疏浚挖泥工程、护岸工程、防波堤工程、码头主体工程、陆域回填工程和栈桥工程; 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主要包括海上疏浚和回填工程所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的环境敏区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海流地形地貌和河流河道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在施工中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并配备了一定规模的环保和应急设施,降低了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敏感区不会产生严重影响,对周围的海洋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是暂时的。 我们通过调查表的方式征求您对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充分重视您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制定生态和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时将予以认真考虑,以便将海阳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最小化。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交二航海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光华 联系电话:15966532808 传真:0535-6386677 通讯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凤城海鑫中路中交二航海阳公司驻地 邮编:265118 E - mail: 82513853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0532-88961367 传真:0532-88961367 通讯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E - mail: liuf@fio.org.cn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即开展海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生物生态和渔业资源现状调查与评价等专项研究,并根据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环境风险分析、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物扩散漂移进行数值模拟计算和影响评价,进而提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评价工作重点为填海和桥梁架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营运阶段非正常工况下生活污水排放对水质、底质、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环境影响,以及施工船舶和游艇溢油风险分析与评价等。编制的环境影响篇章将在通过专家审查后再上报国家海洋局核准。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有关情况公示。主要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原因和理由; (2)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01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