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浑河南岸,长白岛西侧,与于洪新城、长白岛、苏家屯城区相邻。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3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6000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 项目投资12043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现状情况调查、分析,找出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筛选,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3、在深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4、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5、提出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计划;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二纬路13号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840049767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人:王工 刘工 电话: 024-24520932 Email:syhky202@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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