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LED灯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第一次)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4日委托我单位对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LED灯生产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特此公示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西柯镇美溪道676号(厦门市轻工电子工业集中区电光源生产基地内),该公司是由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中国)与通用电气太平洋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合资的国有控股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节能灯、荧光灯、荧光粉、照明灯具和LED新光源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制造。 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紧凑型节能灯、LED灯。建设内容包括:灯管车间、组装车间、LED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液化气站、含汞固废处理MRT车间等附属设施。全厂劳动定员340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2小时。由于该公司对原环评批复调整布局和生产规模,并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减小污染物排放量。据此,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2年7月25日出具了“厦环同[2012]函43号”,同意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同安区西柯镇美溪道676号(邮编:361100) 联 系人: 黄金华 联系电话:0592-72635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邮编:) 100176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象、目的、意义以及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确定评价工作的方法和原则,并列出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大纲阶段,主要是根据项目特点、准备阶段的调查结果,明确后评价工作的范围和对象,确定评价工作重点和可简略的部分等;初步查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各种变更情况;调查了解规划、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标准、周边敏感点等变化;初步分析变更前后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环节、排放量;拟定工作组织、实施计划,提出下阶段调查方法和手段、预测方法及模式,有关参数的估值方法,给出工作成果清单、拟提出的结论和建议的内容。 第三阶段为详细调查及分析阶段,根据前阶段确定的调查方法,进一步调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各种内外部变化,预测变更的环境影响,找出主要不利影响,分析其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及结论建议。 第四阶段为后评价报告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前几个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及送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总图布置方案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的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环保设施整改措施及时间计划、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公众利益受影响的情况;项目实施对公众不利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影响的态度;公众对项目实施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院。 建设单位: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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