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中心组织签订《技术评估廉政保证书》
为强化廉政安全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评估中心“作风主题转变年”工作部署,近日,评估中心组织技术评估部门签订《技术评估廉政保证书》,明确要求为每个项目分配项目负责人时,即组织部门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技术评估廉政保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保证在技术评估会上全文宣读《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廉政通告》,在评估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心各项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要求,加强对聘用专家的管理和监督。
这是继评估中心采取中心主任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主任与部门员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之后,探索技术评估工作中如何落实廉政责任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签订全员廉政责任书和技术评估廉政保证书,时时、处处、事事提醒中心人员认真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自觉防控廉政风险,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工作格局。
评估中心强化电话回访制度,促进廉政制度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贤部长“抓制度、重督促”的指示要求,推动中心工作作风转变,评估中心在技术评估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落实电话回访制度,以此促进各项廉政制度落实。
评估中心采取部门全面回访和中心重点抽查的方式,在评估项目结束后,安排专人重点对技术评估人员落实廉政通告、廉政保证合同等各项廉政制度情况,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等与中心评估工作有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电话回访。部门全面回访中,明确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的回访率要求,强化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责任。中心抽查回访中,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的回访率达到100%,确保对所有项目负责人监督到位。
通过部门专人回访、部门负责人回访、中心抽查回访层层回访的形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廉政监督合力,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廉政考核等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
评估中心实行项目廉政绩效制度,完善廉政制度防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评估中心岗位职责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自2013年3月起,评估中心实行项目廉政绩效制度。
此项制度主要是针对遵守中心廉政规定,落实廉政工作要求,未发生廉政问题的项目,发放项目廉政绩效。对未落实《廉政通告》等各项廉政制度的项目,取消该项目廉政绩效。对发生廉政问题的项目,取消本季度本部门廉政绩效和部门年终评优资格,并按照《评估中心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为强化项目廉政绩效制度的落实,评估中心采取电话回访形式,定期安排专员对中心工作人员在技术评估过程中遵守廉政制度、落实廉政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此项制度与电话回访制度、廉政监督考核制度有机结合,是廉政风险防范融入技术评估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中心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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