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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先锋电镀专业区12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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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1510 发表于 2013-3-1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锋电镀专业区12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先锋电镀专业区12号厂房项目位于集美区灌口镇灌南工业区先锋电镀专业区内,由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33.69m2,总建筑面积17577.33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76.257m2,地下建筑面积2901.08m2),主要从事金属电镀、塑胶电镀及电子电镀等,主要引进镀铬、镀锌、镀铜、镀镍镀种的生产线。项目投资:2000万元。
12号厂房为通用厂房,拟引进10家电镀企业。由于目前没有具体的生产项目,因此现不能确定其具体的生产工艺及各原辅材料的用量,以及各污染物的排放量,本评价只对其厂房进行评估,并对拟入驻的企业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提出防范措施。当有具体的生产项目进驻时,必须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生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各厂房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入驻企业电镀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及员工的生活污水、酸雾及含氰废气和危险固废。电镀废水和电镀酸雾、铬酸雾、含氰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是主要环境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电镀酸雾设置碱喷淋塔喷淋处理,并通过25m高排气筒从厂房楼顶排放。②电镀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先锋电镀专业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分类及综合处理后,达标排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③生活污水经园区生化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④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⑤一般工业固废尽可能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厦门市总体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运营期主要是拟入驻企业产生的电镀酸雾、电镀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通过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均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的地址:集美区灌口镇灌南工业区先锋电镀专业区内
查阅期限: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22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民众生活质量以及周围环境有何影响、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南工业区铁山路28号
邮编:361000
联系人: 郭山本
电话:6380558
电子邮件:guoshanben@pro-tek.cn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9号1幢1802室
邮编:215011
联系人: 黄工
电话:13400629826
电子邮件:xm-hsy@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22日





                                                                                                                       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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