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金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抚松县金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抚松县抚松镇,占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700㎡,建筑面积为1700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抚松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头道松花江。 (2)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过滤机、泵等设备产噪,其声压值在80-100dB(A)之间,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隔声处理后,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物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经处理后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即3月12日至3月25日,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金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人: 田恩友 联系电话:13644393691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电 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