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中棉农副产品物流交易有限公司鹿邑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鹿邑县中棉农副产品物流交易有限公司鹿邑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鹿邑县中棉农副产品物流交易有限公司新建鹿邑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鹿邑县鸣鹿办事处刘堂村。项目总投资1.2亿元,本项目占地面积71.9505亩,建筑面积83375m2,综合服务区;农副产品交易区;保鲜冷藏区;加工仓储区;物流配送区五大区域。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施工期:施工人员盥洗水泼洒地面抑尘,粪便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运走,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施工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应采用洒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废弃土方和建筑垃圾用于填坑铺路,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区汽车尾气经机械通风后集中排放,各个交易区产生的烂菜叶、烂水果等产生,应即产即运,日产日清,不要在交易区久留,有效的降低恶臭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涡河;生活垃圾及农产品废弃物经收集后运往鹿邑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区选用低噪设备,同时设备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汽车进出停车场采用减速、禁鸣等措施。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2013年3月7起,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邑县中棉农副产品物流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鹿邑县鸣鹿办事处刘堂村 联系人:林勇 联系电话:18610136758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白义杰 联系电话:0370-2920292 电子邮件:13733761520@163.com 通信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株洲路东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