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开发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告如下,使该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长春万科新里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万科雕塑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亚泰大街、西至乙十路、南至南四环路、北至乙十一路。 建设内容:规划总占地面积137223m2,总建筑面积421587m2 ,其中:公建面积36938m2;住宅面积304750m2 ;地下建筑面积79899m2。可容纳居住户数约3218户,居住人口约10298人。项目建设期为82个月,即从2013年3月~2019年12月。供热为集中供热,供水来自市政自来水,排水进入市政管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来自停车场、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居民厨房排放的厨房废气;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配建内各种泵类及居民楼内使用的空调等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驾驶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其车况良好,地面临时车位较分散,由于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因此对小区内部和外界影响不大;住户厨房油烟气经脱排油烟机抽提后经预设的竖井式烟道楼顶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污水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和加装消音器等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工程施工等不利影响大多可以采取防治和改善措施予以减免,不存在工程建设的制约性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减免各种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报告书简本; 期限是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 征求的主要事项如下: (1)是否赞同该项目建设; (2)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环境改善; (4)是否了解建设项目占地类型情况; (5)对占地补偿是否满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万科新里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68号长春明珠D25幢4302号 联系方式:13804465161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联系方式:0431-85659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