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查看: 2055|回复: 1
收起左侧

[求助] 二级水源保护区建房地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4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金币
最近接了个项目,在一个水库主坝的下游,那个水库现在的主要功能是灌溉、防洪还有发电,没有饮用水功能,但是以前定这个水库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在还没有撤销掉。这样的话,这个项目就在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了,请问,这个项目还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吗?还有,这种项目有什么比较好的分析方法,能较好的规避选址敏感问题?

发表于 2013-3-14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饮用水源划分技术规范,只有河流型水源才会在取水口下游一定范围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考虑河水可能产生的回流影响。而在一个水库的坝下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只能理解为“纸上谈兵”了,可能划分时国家饮用水源划分技术规范尚未出台。从介绍情况上看,坝下建设项目基本不会对水库产生影响,但毕竟划过饮用水源保护区,所以在法律上还是有效的。我们这儿有个类似的项目,但是高速公路穿越,为经济发展省里通过专门行文将此保护区重新修订,你这个项目如果不是市政或公益项目或与饮用水源保护有关的项目的话,估计省里不会给你打“绿条”。因此选址问题难以规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5-19 13:20 , Processed in 0.06506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