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听命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规划实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泸水县听命河流域规划 (二)项目概要 听命河为怒江右岸一级支流,位于怒江州泸水县城北面,距泸水县约18km。听命河水系由三支组成,流域总面积109km2,河长28.13 km,河床平均坡度95.5‰,多年平均流量为4.23m3/s。根据听命河流域地形地质条件、水资源情况和周边区域所处的环境,听命河不承担下游防洪、冶涝、渔业、航运等任务,听命河在满足当地农业用水、城乡居民用水、河道生态用水后,流域开发以水能开发为主要目标。规划拟开发河段海拔为1032.5m~1929m,总落差896.5m,不影响已开发建设的听命河一级电站(校核洪水位1030.5m),对怒江干流规划的泸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55m)开发也没有影响。规划水能开发方案为无调节引水式开发,拟建听命河水电站工程,拟建1#主坝址校核洪水位为1929m,二期补充水量拟在北部支流建2#、3#坝,2#坝址校核洪水位1932m,3#坝址校核洪水位1934m。厂房尾水底板高程1032.5m,无压引水隧洞长4300m,前池平面布置为30m×8m,压力钢管长2400m,电站毛水头894.5m,净水头849.8m,保证流量0.89 m3/s。规划推荐装机规模3×30000kw。开发河段考虑了农田灌溉取水及人畜饮水工程取水,对开发河段的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在取水时必须留有合理的下泄流量。 经初步分析,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有:规划实施改变了听命河流域天然水体的水文泥沙情势,影响流域内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结构和水生生物的生境;规划电站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废土废渣、废水、废气、噪声等对河流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和旅游景观、资源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征求意见内容 按相关规定,应对流域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泸水县兴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对《云南省泸水县听命河流域规划报告》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特向关心听命河流域开发的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本次需调查的内容如下 1、您认为听命河流域目前的环境状况如何? 2、您认为目前听命河流域目前已经出现了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将会如何? 4、您认为规划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影响如何? 5、您认为规划实施对区域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哪些? 6、您对总体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建议和要求? 7、您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若不赞成,主要理由或原因是什么?) (四)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泸水县兴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 工
电话:0873-462277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李宁 任琼美
电话:0871-6244657
1388802150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者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的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