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源环能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贵州宏源环能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贵州宏源环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赫章县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集矿产品开采、选矿和深加工一体的产业化公司,该公司利用自身研发出来的冶炼工艺对里面残存的铅、锌、银等元素进行综合集中处理回收。拟建设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含锌废渣)30万t的生产线,其产品主要为富铅渣和氧化锌(铅)粉,副产品主要为水淬渣。 建设场址拟定于赫章县水塘乡草籽坪村小河边,该厂址已获得乡政府、县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的初步同意。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4.4亿元,上缴国家税金7700万元,安置就业人口300人等,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属鼓励类项目。该项目工程已获得“赫章县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赫发改备字[2010]33号,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和 “关于赫章县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赫发改备字[2011]95号,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厂区建设占地对植被、地表形态、地下水等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3、建设项目产生的粉尘、SO2、NO2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住户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燃料,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对混凝土搅拌站四周设置围护结构,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施工阶段的车辆冲洗水、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用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应设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农灌。 施工机械的选用低声级设备外,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尽量减少占用农田,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及时复垦,恢复植被;施工期应尽可能通过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表层熟化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将其作为复垦、绿化和植被恢复用土;工业场地与道路两侧排水设施与绿化同时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要用种草、掩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 (2) 生产期环境治理措施 工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熔化炉和烟化炉含硫烟气、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及烟化炉水淬渣。针对以上污染物,该工程将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对有组织排放的高温冶炼烟气表面冷却器冷却+布袋收尘器收尘+湿法脱硫治理措施,净化系统对二氧化硫的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对粉尘净化效率达99.55%,净化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要求;对产生的生产废水设置循环水系统,生产废水大部分循环回用,循环利用率82%以上,大大减少生产废水量,外排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的车间冲洗地坪和化验用水;对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该工程对噪声源将采取噪声设备室内安装、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值,以使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要求;该工程排放的烟化炉水淬渣拟作为沪黔水泥有限公司的原料。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开发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城镇发展规划,工程选址可行。 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恢复及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贵州省赫章县铜炉上铅锌银矿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赫章县政府、赫章县珠市乡矿山村、赫章县水塘堡彝族苗族乡等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个人及团体。 2、主要事项 1)工业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宏源环能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赫章县小康一路徐家大院 联系人:徐永耀 电话:363816881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徐磊、胡宏 联系电话:(0851)5509756 3、问卷调查。 八、环评报告等资料获取 1、环评报告简本及项目相关资料可从以下地下方获取: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2、期限:2013年1月8日-1月18日 九、公告时间:10天。
贵州宏源环能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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