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政和110kV 城东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公示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省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县南大街26号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联 系 人:杨凯 电话:025-58630870 邮编:210031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一)①本次新建的南平政和110kV 城东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政和县城东鹤林工业园区内,本期规模为50MVA主变压器1台,110kV进线2回;10kV线路出线回路数本期建设8回。最终规模3台50MVA的主变,110kV进线4回,10kV线路出线28回。②本次配套的110kV九龙-飞凤开断进城东变线路工程,线路开断点位于原110kV松飞线#64杆、65杆附近,止于拟建的城东变110kV进线构架。线路在开断点采用单回路架设,进线段采用双回塔单回路架设,其余段拟采用双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4.70km,其中单回路长约0.40km,双回路长约4.30km,线路建设地点位于政和县熊山镇。 (二)主要污染因子: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 (三)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 了解工程情况 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进行环境背景调查 噪声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公众参与 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生态恢复分析、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六、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