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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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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lightnight 发表于 2013-3-2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浑河南岸,长白岛西侧,与于洪新城、长白岛、苏家屯城区相邻。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3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6000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
项目投资12043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堆放以及运输车辆行驶等也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管理,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另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尾气污染,施工时将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运营期:
①项目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COHCNO2排放浓度分别为29.58mg/m32.24mg/m30.71mg/m3,由此可见,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CONO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分别小于30mg/m310mg/m3),故项目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的有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项目安装的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0.5m高百叶窗向外界排放。经过计算,由柴油发电机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约为51.8mg/m3左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约为132.7mg/m3,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的质量产生的影响不大。
③项目幼儿园厨房油烟产生浓度为16.60mg/m3,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其浓度可降至1.66mg/m3,厨房油烟通过楼内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型规模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废水为施工工地人员的生活废水,主要来自厕所、临时食堂等,一般不含有有毒物质,但有机物、细菌含量较高,经临时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水质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产生影响。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本项目周围均为村民住宅敏感点,但本项目施工期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仅是暂时性的,主体建筑物施工结束后,施工机械即停止运转,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即消失,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带来长久的影响。另外,建议建设单位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运营期:
①项目地下一层水泵房、换热站内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噪声强度降至6265dBA)之间,其再经距离衰减最近住宅处强度不高于45dBA),故项目设备间在做好报告要求的减振及隔声措施后,噪声强度能够满足能够满足(GB30962008)中1类噪声标准要求,故其正常运行,对周围居民住宅声环境影响不大。
②机动车鸣号产生的噪声在夏季居民夜晚开窗的情况对居民影响较大,可能影响居民的日常休息。为此本项目在设计园区进出车辆道路规划时应通过合理设计道路走向、道路宽度、车辆行驶速度以及在相关地带适当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可尽量减少机动车鸣号产生的噪声以及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汽车正常行驶其噪音对小区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项目建有182730层住宅楼,共有电梯36部。电梯机房设在楼顶层屋面,电梯曳引机、控制柜等主要设备全部设在电梯机房内。建设单位选用了高品质的蒂森克虏伯电梯。该品牌电梯采用性能优异的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无齿轮曳引机,大大提高了系统的效率(与传统系统相比提高约30%--50%),大幅降低了电力消耗,省却了传统的涡轮蜗杆减速器,使机房噪音大大降低,较前代产品可减少噪音10分贝以上。
    同时,按规范要求,在电梯安装时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保证电梯机房设备平稳运行,有效降低设备运行带来的噪音污染。对住宅居民休息环境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废气油漆和涂料等。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运营期: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住宅的生活垃圾、商业网点、社区及物业管理人员、幼儿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排放0.5kg计,则生活垃圾发生量为1703t/a。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非危险废物,垃圾暂存于小区内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排放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施工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尤其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施工开发单位应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扬尘污染整治的通告》及《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紧急通告》,并采取如下控制及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档,防止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物料、渣土的外逸。对工地裸露地面必须采取软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的措施。
施工场地主要干道必须采取沥青覆盖或临时砂石铺盖等硬化措施,避免施工道路产生扬尘。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必须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防止车辆带泥沙出现场。
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布)等有效措施,并要经常进行洒水保湿,避免扬尘污染。
水泥、白灰应放在库内储存或严密遮盖。
在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原煤、木柴散烧炉灶,禁止敞口熬沥青,施工现场暂设炉灶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全覆盖措施,以防止遗撒。
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
严格限制施工时间,要求在早600到晚1000之间作业,并且在项目较敏感的东侧及北侧设置防尘措施及实行软覆盖。
尽量选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并且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减少到10 km/h,其他区域减少至30 km/h
施工设备废气
为尽可能减少施工设备废气的污染,降低对施工区局部环境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
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设备和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施工方法采取避绕主要地下时尚商贸区,保证地下基础设施施工的安全。
运营期:
①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单体车库废气排放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换风的方式换气,通过地上0.5米高排气口排放。排气口均背朝居民住宅楼,同时对于小区内行车道应加强管理,要有专职人员疏导汽车停放,尽量避免汽车怠速及空档运转,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②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项目安装的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地上0.5m高排气筒外界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有关水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部分已经包括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中,其余需要强调的是,需要建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生化池以及处理建筑废水的沉淀池,使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能够达标排放;应该优先完成区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施工现场应该建立临时化粪池,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防止污染地下水体和附近水体。项目施工期要使用临时化粪池,并对临时污水管线采用防漏PE管,管接口进行发泡处理。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水质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该分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活。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3: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
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A.控制声源
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B.控制噪声传播
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声屏障,声屏障可以设在面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边界上,如果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相对固定,也可以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C.加强管理
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运营期:
对噪声治理从三个方面重点考虑,声源、传播途径、受声者。但目前仍以声源、传播为主要解决途径,首先是降低声源本身的噪声,一般是选择低噪声设备。提高加工精度和安装技术,使发声体为不发声体,从而降低设备的辐射强度,如果受技术方面和经济条件等原因限制,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难以实现,应从声音传播途径上考虑解决方案。另外安装减振垫、消声器,作吸声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运营期设备防治措施与对策采用如下治理措施:
在水泵与管道之间设两级避振喉,进水、排水管均安装该措施;管道穿过墙体时,与墙体之间采用软连接材料填充,并至少做两级处理;对水泵(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即在水泵底部垫减振材料,如有需要可采用双层减振措施;隔声是把水泵使用隔声罩封闭,以将低其噪声强度。此外,如条件允许还可在进、出水管路管壁刷阻尼材料。
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的车道,保持进出停车场车流的畅通,尽量减少机动车外排污染物。
汽车禁止在院内鸣笛,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根据前面章节的分析,以建筑垃圾的量为大。这些垃圾成分较为简单,数量很大,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根据不同的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可以与施工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者回填。
对于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关容器进行收集并对使用过的容器及时进行清理。
对于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于其中含有较多的易腐烂成分,必须进行覆盖和收集,以防止在雨天被雨水浸泡而产生对环境危害严重的渗滤液。
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也应该增设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收集箱),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项目施工所用填方土要求经有关部门做土质检验报告,保证土质的环保。
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以生活垃圾为主,考虑到项目区现状也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固体废弃物,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以纳入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收集的总体规划。
由于可以针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即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
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
对于餐饮垃圾采取由专用容器储存后,定期送环保局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对项目进行科学规划设计,认真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其开发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二纬路13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840049767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
联系人:王工  刘工     电话: 024-24520932   Email:syhky202@163.com
七、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内容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收集意见与建议。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 对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 希望以何方式减缓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⑤ 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⑵公众调查对象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
⑶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期限为10天,公众如对项目发表意见请及时在此期间内进行,另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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