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网上公示内容 受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搬迁改造 建设地点: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乙三路以北,乙四路以东,丙二十路以西 2、工程简介 振华公司现有生产厂房所在区域已列入长春市朝阳区富锋新城规划用地,朝阳区政府要求振华公司在3~5年内完成全厂的搬迁改造工作。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选址于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乙三路以北,乙四路以东,丙二十路以西,搬迁前后产品品种不变,但产量有所提升,主要产品有汽车上的注塑件、内外饰涂装件和金属涂装件,新厂区总占地面积6.9523hm2,总建筑面积55942.3m2。总投资36011.98万元。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厂区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排入新开河;焊机配备了单机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规定的焊接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4mg/m3要求;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脱臭装置处理,排放浓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50%限值要求;电泳、底漆、面漆烘干废气均采用蓄热式热力氧化炉(RTO)燃烧处理,二甲苯、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50%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燃气锅炉烟气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4月3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21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431-85161284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振华汽车涂装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育民路3889号 联 系 人: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