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insliu 于 2013-3-22 13:24 编辑
华怡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我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同时提供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提供意见的方法。第二次公示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广东华怡集团有限公司拟于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黄沙大道(越王大道)东边、永和路北边地块建设华怡苑,项目总用地面积2762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6550.2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4194.93平方米,其中住宅架空层265.41平方米,住宅部分地下室11527.88平方米,商业办公部分地下室12401.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2355.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736.19平方米,沿街商铺建筑面积4550.00平方米,办公组团配套商业面积7500平方米,银行办公及营业厅面积9621.01平方米,商务办公面积2894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规划总户数342户,容积率3.34,绿地率30%,总停车数753辆。计划于2013年5月开始动工,于2015年1月建成使用,施工期为20个月。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建成后以居住、商业办公为主,垃圾房、公共厕所、备用发电机、水泵房等相应的公建设施依托广晟中源广场华达新城一期、二期的现有配套,因此建成后主要的污染源包括:居民、商业办公、商铺生活污水;居民住宅厨房油烟废气、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三、主要环保措施包括: 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出水经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外排;住宅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由烟内置烟管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冷却塔、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评单位提出的项目建设意见 本项目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上述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单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发生。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河源市新市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9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902632930 联系人: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法:13501535189 联系人:陈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广东华怡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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