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满融经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后竞赛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8782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3946.4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606.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339.88平方米。地上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277699.32万平方米,规划安置居民约3010户,公建建筑面积7907.24平方米,容积率3.25,绿化率52%。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单体车库废气排放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换风的方式换气,通过地上2米高排气口排放。排气口为地上楼体侧墙壁百叶窗式,均背朝居民住宅楼,同时对于小区内行车道应加强管理,要有专职人员疏导汽车停放,尽量避免汽车怠速及空档运转,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⑵ 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项目安装的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地上7.8m高排气筒外界排放。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水质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产生影响。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⑴风机的进、出风管道外壁包裹软性隔声材料,进、出风管道与风机主体连接部位采取软连接以免造成共振现象的出现,并加装消声器,房间墙壁的内侧应粘贴吸声材料。 ⑵换热站:换热站内循环泵设置隔振基础,进出管道采用避震喉,管道支架采用柔性支撑,房间墙壁的内侧应粘贴吸声材料。 ⑶变压器:本项目在项目内设置的变压器均在地下,通过采用点声源衰减公式计算后,其产生的噪声到达住宅楼前的剩余声能量约为36dB(A)以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⑷水泵:在安装过程中通过采取设置单独基础、安装减振垫、避震喉,软连接等措施并且门窗在日常情况下应关闭。 ⑸电梯间产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规划的高层均设有电梯。电梯机房设在楼顶层屋面,电梯曳引机、控制柜等主要设备全部设在电梯机房内。按电梯安装规范进行安装,保证电梯机房设备平稳运行,有效降低设备运行带来的噪音污染。 项目为了降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在东侧和南侧临街住宅安装隔声窗。 此外项目在设计阶段应合理布置园区进出入口,特别是机动车的进出入口。通过合理设计园区道路走向、宽度以及在适当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方式减少机动车鸣号现象的产生,减轻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对本项目住宅区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以生活垃圾为主,考虑到项目区现状也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固体废弃物,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以纳入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收集的总体规划。 由于可以针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即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⑴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 ⑵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⑶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 ⑷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对项目进行科学规划设计,认真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其开发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人:高博 电话: 024-24520882 Email:syhky202@163.com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二纬路13号 联系人:张勇 电话:13840049767 七、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内容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收集意见与建议。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 对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 希望以何方式减缓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⑤ 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⑵公众调查对象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 ⑶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本次公示期限为10天,公众如对项目发表意见请及时在此期间内进行,另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