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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邵阳市房产局于2013年3月正式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承担市屏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屏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建设单位:邵阳市房产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双清区长岭路与金星路交汇处西南角(佘湖E-10地块)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邵阳市房产局拟投资24721.00万元进行市屏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双清区长岭路与金星路交汇处西南角(佘湖E-10地块);拟建地北临金星路,东临长岭路,西临小区路,区位优势明显。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7042.89㎡,总建筑面积123605㎡,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积为108793.45㎡,住宅户数为2382户,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22.5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0793.19㎡,总停车位55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70个,地下停车位280个,绿化率35.7%。本项目共建24栋建筑,其中1#~5#(2F)楼为小区配套用房,6#~19#(18F)楼为中高层住宅楼、20#~24#(6F)为多层住宅楼,未设置商业门面用房,项目建设期限为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施工期共计3.5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邵阳市房产局 联系地址:邵阳市邵水西路中段 联 系 人:王伟民 联系电话:1378690818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源路808号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739-532638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建设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查周围环境敏感点与项目地位置; (2)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分析项目建设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4)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5)进行公众参与; (6)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 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9日期间,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邵阳市房产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公示时间:2013-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