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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芒梁路连接西部新城区一号道路建设项目” 公众意见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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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R 发表于 2013-3-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需开展芒梁路连接西部新城区一号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芒梁路连接西部新城区一号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芒梁路连接西部新城区1号道路工程,起点:芒市大河西侧芒梁公路,终点:西部新城区一期用地北界限北侧,全长4424m,其中:上段长2113m,宽30m,下段长2311m,宽40m,均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为两块板六车道,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水、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000万元
建设单位:芒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
    芒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扬尘、沥青烟和物料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施工机械设备的尾气,主要含有CO、HC和NOX等成分。运营期汽车尾气,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道路养护沥青烟,非正常情况下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导致车载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会对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等造成影响。
(二)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有养护水、混凝土拌浆时溢流跑冒漏的水等。运营期路面径流,道路养护取料弃土(渣),非正常情况下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导致车载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对项目区水环境有影响。
   (三)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营运期车轮与地面摩擦及发动机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工人生活垃圾乱丢、废弃材料乱扔,将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填方、挖方使项目区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可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从而使项目区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
五、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主要污染物
    粉尘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态影响。
    2、减缓措施
     建筑施工废水: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并循环使用,将施工过程废水中悬浮物减少到最低程度,施工期搭建临时卫生旱厕,临时旱厕粪便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
废气:项目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沥青烟,其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只在距离源强150米以内,且为短期影响,施工期一结束,其影响将随之消失。
    建筑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采用封闭式施工等措施,减小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
    粉尘:主要通过及时地洒水降尘、采取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和垃圾、保持运输建筑材料及垃圾的车辆车身整洁、在旱季风大时对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及废渣土采取覆盖等措施来减轻其产生量等预防措施。
    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回填,拆迁、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及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
生态影响:做好表土临时堆存场的水土流失防护以及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通过采取经济、安全、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使项目建成后,防治责任范围内各项指标达到本方案目标。
    3、结论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一旦施工完成所造成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1、主要污染物
    废气、路面径流、噪声。
    2、减缓措施
废气:道路运营期汽车尾气中,除运营后期(2035年)交通高峰时段距离公路中心线15m距离范围内NO2瞬时浓度超标外,整个运营期内NO2、CO峰值、均值预测浓度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远期超标,但同时随着技术进步、排放标准的提高,可使汽车尾气排放有所降低,可大大减小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在桥梁两则设置雨水收集管网及沉淀池,桥面初期雨水经汇集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禁止路面事故废水污染物随径流直接进入水体,减小路面雨水对地表径流的影响。
噪声:项目区采取限速、禁止超载的管理方式,项目区内道路设置禁鸣标志,限制大货车进程时间,减少汽车噪声对项目区声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区搞好绿化等措施。同时,经常养护路面,保证路面平整。芒市规划局、建设局、土地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土地使用用途、功能定位审批时,做到不在4类区内批准建设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固体废弃物:项目不设置收费站和道路管理机构等,则运营期间无生活垃圾产生,只是在汽车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而产生少量的固废,只要定期作好相关的清扫工作,并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就地处理。
    3、结论
废气、废水及噪声得到有效治理,固废得到有效处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芒梁路连接西部新城区一号道路建设项目,起点:芒市大河西侧芒梁公路,终点:西部新城区一期用地北界限北侧,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评价原则。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诸项落实本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真正实现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芒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电话:1357828881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969496207 邮箱:1115371958@qq.com 传真:0871-68070523
   邮 编:650500
十、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3年3月20日4月4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价方联系。
    特此公示!                                
                                             芒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3年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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