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跟踪及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开发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提出意见。 一、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简介 梨树县人民政府于第十七届21次会议研究了梨树县“退城进区”项目安置及郭家店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问题,会议纪要中指出将“退城进区”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可分别安置到郭家店工业集中区现有的农牧产品加工、建材及冶金材料、机械加工、化工板块中。按此,需调整郭家店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将原郭家店粮食储备库及以东的“配套服务板块”调整为“生物化工及退城进区板块”,用于安置“退城进区”项目。并相应扩大“农牧产品加工”板块范围。这些板块也可就近接纳四平市城区的“退城进区”项目。本次规划环评据此开展工作,同时对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自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以及基础设施等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总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环评据此开展工作。 工业集中区规划功能布局:具体功能分区如下:生物化工及退城进区板块、农牧产品加工板块、建材和冶金材料板块、机械加工和工程材料板块、化工板块、仓储物流板块、配套服务板块、亲水游憩板块。 二、工业集中区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建设期 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及入区企业厂房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 ⑴施工现场周围建筑材料运输和工程挖土堆放产生的扬尘。建议在运输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工程挖土及时回填场地低洼地。⑵在平整土地、建筑施工等作业中,将动用一些施工作业的机械设备,不可避免的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建议在22点以后不能施工,白天施工时将产噪设备远离办公及居民生活区。 2、运营期 ⑴废气 ①锅炉烟气:近期锅炉房容量为2台70MW热水锅炉,远期设置4台70MW的热水锅炉。烟囱高度为120m。锅炉的污染防治措施为“脱硫塔+湿法脱销”。其除尘效率可达95-98%,脱硫效率可达80%以上,脱硝可达70%以上”,除尘脱硫后的烟尘和SO2、NO2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工艺废气:对于入区工业企业,规划环评难以预测其工艺废气排放情况,只能通过单项环评进行工艺废气的准确预测与评价。对于入区工业企业,区域环评难以预测其工艺废气排放情况,只能通过单项环评进行工艺废气的准确预测与评价。根据工业集中区的定位和入区企业准入原则,目前工业集中区已入区企业排放污染物类型为粉尘、烃类及恶臭,只要严格控制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使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建设满足其相应防护距离要求,则工艺废气的排放对环境与周围人群的影响会较小。 ⑵废水:根据本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以及入区项目准入原则、建设性质和规划行业,其工业区总排废水以轻度污染的有机废水为主,生产废水中一般不会含有第一类有害污染物,如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必须单独达标处理,因此,确定本集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SS、NH3-N等。 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依托拟建区域污水处理厂,规划近期:处理规模为3.0万m3/d,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后,将1.5万m3/d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再生,剩余处理污水排入四台子河。 过上述措施,可做到废水达标排放,使集中区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减轻。 ⑶噪声:工业集中区在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源以及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源,由于进区项目设备类型复杂,从而较难从整体上预测它们的噪声源强,但进区企业都会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使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厂界内,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厂界噪声提出的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根据集中区规划,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锅炉炉渣等。 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工业结构的不同,固体废物的品种和产生量有很大的差别。对于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送往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安全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尽量做到最小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统一送梨树县垃圾卫生填埋场集中处理。由于工业集中区内设置有生物化工及退城进区板块、化工板块,以上板块的入区企业在产生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危险废物,因此,针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在厂区内自建符合要求的临时贮存间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集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的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梨树县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集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及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选址、工艺和规模、集中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等合理,规划中提出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可行。规划实施后相关入区企业所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评价区的SO2、NO2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受纳水体需通过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流域削减计划进行区域削减,改善水质环境,使受纳水体水质逐步实现满足相关水质标准要求,在实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基础上,集中区规划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区域声环境及噪声均可达标;在实施绿化及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及补偿措施后,集中区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集中区内主要企业及政府建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确保事故时对环境影响最小,集中区的环境风险可以防范。集中区规划所需的农副产品资源、水资源及电力资源充足。有利于集中区规划及产业链一体化的建设。经调查,区域内公众较为支持集中区规划的建设。 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的调整及建设情况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开发活动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开发区内及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您对开发区的了解程度;③您对开发区建设的支持意见;④开发区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⑤开发区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⑥您对开发区建设征地的态度;⑦您认为开发区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⑧您认为本地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⑨您对开发区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跟踪及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梨树郭家店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434-5522001)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1-86785289) E-mail:huanping160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