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户部营子地块 2、工程简介 本项目总体用地规模124843.17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11808.3m2。项目地处细河区高孙路以东,红树路以北,细河以南。规划用地包括商业、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363773m2,分四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4766 m2,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5529m2,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3826m2,四期工程总建筑面积79652m2。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原有生态环境,产生建筑垃圾以及扬尘,为防止渣土外逸,施工现场周围会设置围幕,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工地裸露地面采取软硬覆盖及实施洒水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大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含泥沙较多,可经简易沉淀后排放或循环使用;施工尽量采用低噪音的设备,高噪声施工阶段安排在项目周围居民休息之外的时间进行,并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禁止22:00到次日6:00施工;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挖掘土方及建筑垃圾除回填外,应送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的重建,禁止出现裸露土层,使整体环境景观得以升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2、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其中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机械抽风通过百叶窗排放;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小区内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保治理措施可行,废水及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未超出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基本满足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生产工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合理得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40607242 建设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户部营子地块 7、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鞍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 系 人:佟工 联系电话:15840017106 Email:tongwei.1986@163.com 8、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为2013.3.28-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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