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世纪佳园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世纪佳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世纪佳园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其范围东起洋浦大街,南至规划路,西至新开河东路,北至机场路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1.6152万m2,总建筑面积513459.15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公建、地下建筑,共5143户居民。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7.52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挖掘过程会产生扬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处理,建筑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堆积时设堆棚以防风雨,在运输时车上盖防风雨的苫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可大幅下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故生活污水排入附近下水井中,定期雇佣环卫部门清抽。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并含有一定的油污,这些废水应及时泵干,并经施工现场内修建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如用于施工现场在大风干燥天气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水等。沉淀下来的泥浆可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源,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进行打扰居民休息的工程施工。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居民。 (4)固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排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过程要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及余土,主要是一些废弃的砖瓦沙石、水泥以及装修废物等,前期平整土地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为10000t,应及时清运至一机砖厂六车间建筑垃圾堆放场。避免造成施工场内土壤破坏,如土壤板结等,给未来小区绿化造成困难。项目产生的余土用于后期绿化过程。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86.24t/d(583708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50mg/L,BOD5:120mg/L,SS:250mg/L,NH3-N:30mg/L,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及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伊通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量将增加,但由于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进入小区内车辆,汽车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扩散范围小,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且污染物排放时间短,地下车库采用自然通风口换气的方式处理汽车尾气,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厨房油烟 本项目建成后,居民住宅厨房将产生油烟,经各户厨房抽油烟机处理后,由楼内统一排烟道通过屋顶排入大气中,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商业用房出售后,部分从事餐饮行业将产生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及统一规划的烟道排放,将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③垃圾站异味 本项目居民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小区垃圾站中,生活垃圾在堆存、运输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为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尽量缩短生活垃圾在收集点中的堆存时间。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变频设备,水泵及换热站机泵基础做减震处理,操作间采用双层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小区内交通管理,对进出小区内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可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用房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分类收集、集中清运方式,暂存在垃圾收集点中,每天早上8:00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商用房废包装物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起。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888号 联 系 人:杨建廷 电 话:1390432546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周巍 电 话:0431-85161284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