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6#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6#泊位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4#泊位东侧,地理概位坐标为118°43′E;24°49′N。共建设10万吨级泊位2个,泊位长800m,其中东侧450m段码头结构按照15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总用海面积约为53.4108公顷。本工程年设计吞吐量为80万TEU,其中国际航线20万TEU,内支线5万TEU,内贸线55万TEU。 本工程总投资117112万元,工期约为2年。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网址: http://www.eiafans.com/forum-64-1.html了解到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欢迎您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2、建设单位: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庆东 电话:0595-88682999
传真:0595-88682888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2-59812345-380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福建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