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心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心医院拟由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1188号,搬迁至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路北侧,晨光街西侧。投资76264万元,项目占地136658.3m2,建筑面积129111m2,拟建规模为设床位1300张.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消毒尾气收集送加热炉燃烧,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渣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集中处理;医疗垃圾(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医疗固费处理中心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原市中心医院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1188号 联系人: 李院长 联系电话:133****0528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电 话:0431-859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