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南省易门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3年4月12日~4月21日,共10天。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易门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3年,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多年以来,由于基础较差和政府投入不足,造成医院硬件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为了满足易门县及周边乡镇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需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易门县中医医院拟建设云南省易门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医院总规划面积3547.99m2,建筑占地面积1476.69m2,总建筑面积7989.91m2,其中门诊住院综合楼6527.11m2,办公建筑面积748.32m2,架空停车面积714.48m2,绿地面积1067.94m2,绿化率30.1%,容积率2.25,停车位40个。本项目改扩建后,医院设计规模将达到床位130张,开放床位180张,日门诊病人350人。项目总投资2508.4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扬尘和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医院医疗废水;废气主要是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以及医院内部消毒和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人员喧哗、抽排风系统、污水处理站水泵、鼓风机等设备;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将医疗污水、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排至医院已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经城区污水网管排入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至扒河。 本项目停车场汽车尾气拟采用加强绿化措施,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由于污染物浓度本就不高,通过院墙阻隔、大气扩散后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为防止医院消毒过程及医疗废水处理站运行中的异味影响到医院周边居民,在综合楼内安装集中式抽排风管路系统,将消毒异味抽至医院楼顶天面对空排放。医疗废水处理站中的各种池体埋于地下,应做好密封措施,防止消毒药剂的异味和臭气扩散至周围环境空气。备用发电机采用清洁能源,从源头控制其尾气的产生,尾气中污染物产生浓度可以达到排放标准排放。 营运期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无害化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本项目属于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符合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营运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都有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严格治理措施后这些环境影响都可以基本得到控制,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或信函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 1. 建设单位:易门县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南华街186号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877-4961857 2.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6350616 易门县中医医院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