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自通用散杂货码头西端点起,沿规划码头岸线位置向西连续建设4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000万吨。码头长度为1057m,码头主体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码头采用栈桥式布置型式,前方60m范围为前方作业区,通过5条长度为40m的引桥与堆场连接。码头面标高为6.0m,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13.6m,港池设计底标高-12.7m。码头结构型式采用桩基结构。堆场布置在引桥的后方,周围布置有环行通道和围墙,陆域自引桥起依次建设杂货堆场、集装箱重箱堆场、空箱堆场及辅建区。本工程总投资360625.93万元,工期约为36个月。 2、建设单位:沧州渤海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志波 电话:15003270007
传真:0317-5760088-601 电子邮件:jiangang0335@yahoo.com.cn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李亚娟 电话:022-59812345-322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