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住宅小区项目由云南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地点在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东面。项目东北面约300m为蛤蚂塘村,南面约300m为寻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西面为已经规划的建设空地。建设工程现已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工程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寻甸职工住宅小区项目
(2)项目概况
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为寻甸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公司座落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金所工业园区,由于园区未规划相应的生活、住宅等项目配套设施,为能够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有了本项目的建设。
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住宅小区项目由云南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地点在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县城东面,项目总投资为3859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职工住宅小区、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和其他公共设施等等。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14亩,其用地范围南至屏江中路,北至屏江东路,南北距离约275m,西至东仁路以西约170m,东至东仁路以东约120,东仁路以西为A地块,东仁路以东B地块。拟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131584.47m2。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工具清洗、养护废水和基坑废水等。施工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住宅区和辅助设施的生活污水,产生量277.98m3/d,101193.54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氨氮和磷酸盐。
2、地下水影响
基坑施工过程中会有地下水渗出,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施工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污染因子主要为TSP、PM10。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推土机、打桩机、电锯、电钻及混凝土振捣机等。作业时间也不定,从而导致了噪声产生的随机性、无规律性,属不连续产生。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社会生活噪声、车辆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
5、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场地废弃土石方、各种废弃建筑装修材料等。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各功能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产生的粪便。
6、生态影响
改变了原土地类型,项目区周边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三、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过一定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及附近的路面喷洒;设置35做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化粪池总容积为280 m3,同时建一座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规模为85t/d,且做好防渗措施。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建设一个临时沉淀池,地下渗水由抽水泵抽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至市政雨水管道。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防止机动车扬尘。
项目地下停车场内安装抽风机,将汽车尾气抽至到外面大气中排放;化粪池密封,抽粪口设在人群出入口和通道10m外;保持项目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扫道路。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3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寻甸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住宅小区内限速、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并委托环卫站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送往相关单位协议回填利用。
6、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区周边、主干道内侧、建筑物周边建设临时排水沟,主要收集场地雨水;不得破坏周边道路已有的行道树。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短暂,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项目建成后,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进行环境管理。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区域功能区划;符合不降低当地环境功能。拟建项目在采用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一)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
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或云南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报告书简本。
(二)领取期限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寻甸县金所工业园区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 系 人:李天翠
联系电话:0871-2732217
传 真:0871-2732217
E-mail:1583048819@qq.com
邮政编码:652200
(四)索取补充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期限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达世雄
联系电话:0871-4138855
传 真:0871-4138855
E-mail:81469364@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号方舟大厦16F-8
邮政编码:650034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对本项目建设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在百忙中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屏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