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业陶瓷有限公司建设抛光砖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一) 一、工程概况 福建大业陶瓷有限公司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倡导,为提升闽清的陶瓷生产水平,改善陶瓷生产品的结构,填补抛光砖生产项目在闽清县的空白,拟在闽清白樟镇溪南坂工业区投资1亿元建设2条年产1200万m2的抛光砖生产线(规格为600×600\800×800)。本项目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均是国内同行业中较为先进的。 主要工艺流程: 原料 -- 配料 -- 泥浆制备 -- 粉料制备 -- 成型 -- 施釉 -- 烧成 -- 检选、包装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大业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振南 联系地址:闽清县白樟镇溪南坂工业区
联系电话:139069230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城市之光1#206
邮编:350001 联 系 人:田月英
电话:0591-87838177 E-mail:tian_ying123@126.com
传真:0591-878395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项目改扩建投资的可行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事故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等,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不限于此) (1)您是否了解该建设项目 (2)对该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 (3)该建设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该建设项目对个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5)该建设项目生产时对环境的影响 (6)个人利益受项目影响的程度 (7)对所受影响的基本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09年10月14日至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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