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平冈新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阳江市泰源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高新区进岛公路平东地段以东建设阳江高新区平冈新城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3925.35万元,拟建52栋商住楼和1栋酒店,配套建设一层地下室。项目占地总面积101775.65m2,总建筑面积331701.97 m2,计算容积率面积284971.82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9133.22 m2,酒店建筑面积28052.76 m2,商业建筑面积57785.84 m2。项目地下车库面积45065.47 m2,设计停车位数1501个。项目拟入住1602户,居住人数为5607人。
2、环境影响因素(1)废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1384.1m3/d,主要有居民生活污水、酒店住宿人员生活污水、酒店和商业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肉菜市场及车库地面冲洗水等。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等。
(2)废气
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居民厨房油烟、餐饮油烟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停车场的机动车废气、垃圾收集点臭气等。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各类水泵、风机、机动车噪声及营业噪声等,噪声源在65-105dB(A)之间。
(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发电机产生的废机油,餐饮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等。
3、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的分析,本项目附近水体新冲河监测断面部分指标,如CODcr、DO、BOD5、氨氮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表明,说明新冲河水质状况一般。主要受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经整治后排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后,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轻河水的污染负荷,改善新冲河水质。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满足该功能区的区划目标。从整体上来看,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较优。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部分监测点昼间监测值略超标,其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施工噪声影响,其他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声环境质量一般。
4、环境影响4.1施工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地基施工时的抽排积水等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本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保证在施工期间,拟建项目附近敏感点、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受施工噪声的干扰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废气、粉尘的影响;附近道路不受余泥运输过程中的撒漏的污染;河流的水质不受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的污染。则可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低至最低程度。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所在地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且已有可用的市政污水管网铺设。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有居民生活污水、酒店、商业、小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含油污水等。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1384.1m3/d,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酒店和商业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肉菜市场及车库地面冲洗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所在地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外接污水管网条件由政府市政工程完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日排污水量为1384.1m3/d(日最大废水量),占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水污染物量4.6%,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剩余容量约1.5万m3/d。所以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水量和水质冲击负荷。
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严者后排入新冲河,对新冲河的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厨房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等。餐饮业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及油烟监控系统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于所在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浓度较低,通过内置烟井引至地面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由水喷淋处理装置经所在楼内置烟道高空排放。
拟建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高空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以居民住宅为主要功能,同时配设商业公建配套,其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以及商业活动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对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对机动车噪声采取设置限速、禁鸣及道路设计上的人车分流等措施后,可使其各类噪声传至项目各边界的声级贡献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4类标准,能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类、发电机废机油等。各类垃圾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环境保护措施(1)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有居民生活污水、酒店、商业、小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含油污水等。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1384.1m3/d,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酒店和商业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肉菜市场及车库地面冲洗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厨房油烟由各住户安装抽油烟机除油烟后经内置烟道于楼顶处排放;酒店餐饮及商业餐饮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于所在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浓度较低,通过机械通风后直接排至地面;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由水喷淋处理装置经所在楼内置烟道高空排放。垃圾清运及时,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为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各类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风机排放口安装消声百叶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发电机废机油和废油脂分别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化粪池、隔油隔渣池等地面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垃圾收集房地面也落实防渗防漏处理;发电机所需柴油采用防渗油缸储存,并对发电机房(含油缸间)地面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区内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区内的污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期的绿化工程,采取“建成一片,绿化一片”的方式组织施工,尽快获得生态效益。水土流失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治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对主体建筑物区、道路广场防治区、景观及绿化区进行防护。
(7)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该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期间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该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内外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内污染源污水、废气和噪声等经治理后,对本项目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外污染源为省道S277道路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可通过设置绿化隔离带、隔声效果较好的窗户等降低噪声影响;把通风系统的进风口设置在楼宇背靠交通干线一侧,改善进气质量,可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影响。经过治理措施后,项目能达声环境质量要求,汽车尾气对本项目影响不大。
7、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已包含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量,因此本项目无需再统计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属于商住建设项目,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SO2,主要是备用发电机在应急情况下使用所产生的,正常情况下并不排放。因此,本项目无需统计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8、公众参与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现场和网上信息公示、现场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达100%。调查范围内受访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程度较高,对项目建设有所了解的公众比例达到100%;受访公众中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的有100%,无人表示不支持。共发放2份团体调查表,受访单位中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的有100%。由此分析看来,项目调查范围内受访公众对本项目还是比较关注的,而且也是积极支持的,大部分受访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住房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环境并不产生的过大的影响。
9、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本工程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2)本工程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3)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下载附件中的报告书简本,若需要进一步了解报告书编写的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1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阳江市泰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高新区江闸路边
联系人:吴明健 电话:13068558828
1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7047513 传真:020-37211741
邮箱:88181587@qq.com
阳江市泰源置业有限公司 2013-4-1 简本下载:《阳江高新区平冈新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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