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南方工厂厂房(一期)B2(气体动力系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区的BB-5号地块的B2区,投资设立液氮站、氮气、空压站、工艺真空站等气体动力系统,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09年10月19日~10月30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为南方工厂厂房(一期)B2(气体动力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区的BB-5号地块的B2区,气体动力系统项目总投资810万元,B2区总建筑面积203134.39平方米,其中气体动力系统建筑面积:434.18平方米。华为南方工厂厂房(一期)B2区主要从事无线模块的生产以及无线整机的组装和测试,本项目为华为一期扩建B2区的配套项目,包括液氮站、氮气、空压站、工艺真空站等气体动力系统。 2、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 施工废水排放污染附件水体。 ② 施工噪声污染,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③ 受粉尘、扬尘污染的空气危害人群健康; ④ 土石方开挖、弃渣破坏系统、如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 ⑤ 工程区附近大量外来人员集中,以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容易引起传染病的流行。 (2)营运期 ①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 ② 项目设有液氮储罐,存在一定得环境风险 项目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对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4、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在临时修建的沉淀池中沉淀后用于喷洒地面防尘。运输车辆盖防尘罩,并定期对路面喷水减少扬尘排放。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00~06:00)打桩及结构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当地环保主管机构,对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环境监测和监理,以保证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得以完善和持续执行,使项目建设施工范围的环境质量得到充分有效保证。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为噪声污染,污染源主要为空压站、工艺真空站、氮气站等,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在落实“三同时”和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 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 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 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
邮编:518129 联系人:李晓南 联系电话:13421356500 (2)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邮编:510115) 联系人:王洪艳 联系电话:020-83363613,传真:020-83377209 Email:whypolly0000@126.com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