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冠亚瓷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清远市冠亚瓷业有限公司拟在清远市源潭镇陶瓷工业城建设年产1875万m210条抛光砖生产线。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15天。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冠亚瓷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占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公顷。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1875万m210条抛光砖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项目的建设能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作出一定贡献,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有利于推动源潭镇经济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公司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由源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大燕河。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窑炉,经净化后,窑炉废气达到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
③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渣回收后外卖;焦油回收后供原料车间使用;各工段收集的飞灰等返回球磨工段重复利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基地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地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 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鄢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路18号102室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设单位:清远市冠亚瓷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冼伟潮
电话:13827799605
清远市冠亚瓷业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