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m2仿古、抛光釉面砖
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
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拟在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工业用地内建设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m2仿古、抛光釉面砖建设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15天。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m2仿古、抛光釉面砖建设项目。
占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9176m2。
建设规模:年产1100万m2仿古、抛光釉面砖。
项目的建设能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作出一定贡献,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有利于推动清新县经济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公司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企业生产。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窑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经湿法脱硫系统净化后,窑炉废气可达到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
③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渣和焦油回收后外卖;各工段收集的飞灰等返回球磨工段重复利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基地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地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设单位: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3318339963
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