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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写了一个电镀的环评项目,其电镀车间内主要包括前处理工艺、电镀工艺和退镀工艺,前处理工艺为除油→清洗→酸蚀→清洗→活化→清洗,电镀工艺包括预镀镍→清洗→镀铜→清洗→镀镍→镀铬→干燥,退镀工艺主要是用退镀对不良品和挂具上的镀层进行退镀。前处理工艺、电镀工艺和退镀工艺全部在一个车间内进行,根据专家评审会的意见,对车间内的含镍、含铬废水要单独进行收集,并分类进行处理,其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出水浓度应分别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标准》的第一类污染物标准(总镍0.5、总铬1.0、六价铬0.2),然后才能将达标后的含镍、含铬废水与电镀车间其他工艺废水混合排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口仅对第二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可行性进行考核。
个人认为,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标准》中规定,“第一类污染物应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考核其是否达标”,那么对于本项目,各工艺排水集中在一个车间内,而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为整个车间的最终处理设施,是否应该在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考核第一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可行性;还是应该根据专家意见,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工艺废水应单独处理,并考核其单独处理设施出水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可行性。BTW,个人感觉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标准》的第一类污染物标准较严格,单靠预处理设施很难达到其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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