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西航海滨城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公示 一、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平潭西航海滨城二期选址在海坛岛南部,用地类型为住宅用地,建筑用地面积23.4万m2,容积率1.85,绿地率32.5%,建筑密度28.57%,可居住总户数为1671户。 项目施工期主要的污染源包括: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和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油烟废气、交通废气和设备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和商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卫生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平潭县西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县西航路西和园8#楼 联系人:周安 联系电话:13600831333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协作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46号 咨询及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58836
传真:0591-87858836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通过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对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同时提出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了解程度;
(2)公众就本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4)公众最担心本项目建设将带来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本项目所选地址建设所持的态度; (6)公众对于项目建设其它方面的环境保护要求、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30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平潭县西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