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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江西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检查评估组莅临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检查评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兴明代表省环保厅对以江学功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到省环保厅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罗小璋代表省环保厅汇报了工作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核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账户、实地抽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办公场所等方式对省环保厅治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评估。检查组认为,省环保厅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检查组对江西省环保厅该项治理工作评估总分为97分。
根据江西省治理办《关于在全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应进一步明确几个政策界限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省环保厅对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2个行业协会(即:江西省环保产业协会和江西省环境监测协会)进行了治理。
一是实现厅本级行业协会“四脱钩”。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无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保留“江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职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具有部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不能保留行业协会职能;该站已于2009年8月31日退出了“江西省环境监测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有1名负责人、2名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员,1名公务员兼职,1名公务员的注册环评师证借给环保产业协会办许可证,经清理,目前,2名公务员已办理退出手续;省环境监测协会中有1名负责人、3名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兼职,经清理,4名兼职人员已于2009年8月31日办理了正式退出手续。环保产业协会财务独立核算,与省环科院财务分开。
二是规范了从业行为、推进了行业自律。为规范环评行为、提高环评工作效率、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环保厅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求各有关单位“当先锋、带好头、作表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为此,省环科院向全省25个环评机构发出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环评行为,加快环评工作进度,缩短环评编制时间,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共同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尽自己一份力量的倡议。”得到全省25个环评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省环保厅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将“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关于规范环评行为、提高环评编制效率的六项承诺”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赞誉。
三是建立健全了全省环保系统行业协会和环评市场中介机构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环保市场中介组织工作,省环保厅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通知》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了全省环评市场行业管理,健全了环保系统行业协会准入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09-10-29】
江西正式向社会发布规范环评行为、提高环评编制效率承诺书
全省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经营,坚持职业操守,维护行业形象,不得承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不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的项目;
切实提高环评工作的效率,尽量缩减项目环评编制时间,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对省重点工程,在业主应提交的有关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按正常环评时间缩短1/3签订合同,并保证按时提交成果报告,推动项目尽快建设;
对中央政府支持、符合扩大内需要求、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省重点建设项目,要提供周到服务,收费合理、优惠,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严禁超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依靠低价竞争占领市场,严禁借用和出借资质证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使用要求,只在资质范围内承接环评业务;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导则要求,坚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组织现场调查、环境监测和公众参与等,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证环评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自觉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查,自觉接受同业之间的相互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的建设单位可通过查询报纸和网站,按“公平、自主、择优”的原则,自主选择合适的环评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同时,为维护环评市场的公平和环评审批的公正,环保部门将不指定或推荐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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